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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制定工作申報流程?
一、申報主體
(一)本通知所稱名單是指《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廳聯財函〔2025〕217號)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先進制造業企業是指高新技術企業(含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中的制造業一般納稅人。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先進制造業企業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進入2025年度名單的企業,應在2025年內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研發支出、研發人員、高新技術產品占比符合國科發火〔2016〕32號文件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條件,企業從事制造業業務相應發生的銷售額合計占全部銷售額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銷售額及制造業產品銷售額均不含增值稅。制造業行業屬性判定請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制造業”門類(C類)。企業申請進入名單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2.委托外部進行生產加工的,相關銷售額不計入制造業產品銷售額。受托企業在滿足本通知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加工費可計入從事制造業業務相應銷售額。
3.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提交申請材料,一次申報且審核通過后按規定時限享受政策。
二、申報流程和時間節點
(一)高企系統填報
1.對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中,且當前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仍有效的企業,于2025年4月30日起暫停享受政策。擬繼續申請進入2025年度名單的,可于2025年6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請,截止時間為2026年4月10日。
2.新申請進入2025年度名單的企業,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請,截止時間為2026年4月10日。
(二)園區系統備份。請在高企系統提交后通過“蘇州工業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官網——企業用戶登錄——業務征集平臺,選擇“關于開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制定工作的通知?”點擊報名進入填報頁面,將簽字蓋章后的申報材料掃描上傳,材料與高企系統保持一致。
(三)紙質材料提交。請于每個月20日前打印申報文件一式一份送至企業發展服務中心2-4號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四)查詢進度。企業可從信息填報系統中查詢相關情況,在當期一并計提前期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注意事項:
企業進入網站如無法申報,考慮以下三種情形,待認定后補充申報:
1.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填寫的行業非制造業;
2.非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
3.2025年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需等到重新認定公布確認后再次申請。
三、總體原則
申報企業按照“自愿申報、真實發生、相關材料留存備查”原則,對所提供材料和數據的真實性負責,承諾如出現失信行為,接受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處理。企業發生更名、整體遷移或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的,應根據國科發火〔2016〕32號文件相關要求向所在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報告相關情況并辦理手續,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完成相關信息變更后再申請享受政策,同時向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說明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企業不再符合政策享受條件的,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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